《方案》重点任务
1 全面推行绿色设计
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推广政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超高层建筑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单设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增加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等内容。鼓励设计企业开展绿色建筑预评价、星级标识咨询等服务。
2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及我省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提高节能设计专篇适用性及深度,编制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修订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节能率提升至80%以上。提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高效防火墙体保温系统、节能与结构一体化等新型墙体围护体系,采用K≤1.5W/m²•k的高透率低辐射节 能窗。发布实施《超低能耗公共建筑技术标准》,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
3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严格落实国家、省及本地区装配式建筑推广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设计,其他建筑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进行装配式设计。装配式建筑单体设计装配率不得低于50%。严格执行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装配式建筑设计选型标准,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优先选用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库产品。
4 加快推广钢结构建筑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建筑项目,积极采用钢结构建筑设计。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校舍项目,或者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的项目,应当采用钢结构建筑设计。
5 积极采用绿色建材
统筹工程全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强化节材、环保要求,设计中优先采用高强、高性能、高耐久性、可循环、装配化等材料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全寿命期建筑垃圾排放。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及市政公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设计应当采用绿色建材,其他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